公积金贷款向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倾斜 提高使用率
发布日期:2016-06-06 浏览次数: 1389次
近日,建设部在《2006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》中明确表示,2007年要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,加大对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。 “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中小套型、中低价位自住住房,支持中低收入职工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。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,保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户数和数额持续稳定增长。”记者昨天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,我市其实已按照国家的要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了。
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,为顺应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要求,保证楼市可持续发展,防范公积金风险,去年底我市就下发了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(暂行)》。决定从2007年元月1日起,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部分调整。
根据这份通知要求,自今年元月1日起,我市主要从两大方面对公积金贷款政策作调整,以保证公积金贷款向支持职工购买中小套型、中低价位自住住房方面倾斜。首先是限制对非普通住房发放公积金贷款,保证公积金贷款向购买中低价位住房的职工倾斜。比如,购买单价10000元/平方米(含)以上住房,或者购买独立别墅、联排式别墅、酒店式公寓、层高超过3米的住宅暂不发放公积金贷款。其次,以90平方米为界限,保证公积金贷款向购买中小套型的职工倾斜。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(不含)以上商品住房的,首付款比例才要求为30%